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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位于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东北与中国最大的城市上海相邻。陆域面积10.18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和丘陵占70.4%,平原和盆地占23.2%,河流和湖泊占6.4%。全省海岸线总长6486公里,居中国首位;有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岛屿3061个,是中国岛屿最多的一个省份。
地理位置和自然状况
地 形 浙江省地势西南部高,东北部低,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呈梯级下降。西南部为平均海拔800米的山区,1500米以上的山峰也大都集中在此,龙泉县境内的黄茅尖,海拔1929米,为本省最高峰。中部以丘陵为主,大小盆地错落分布于丘陵山地之间,东北部为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层深厚,河网密布。各山脉一直延伸到东海,露出水面的山峰构成半岛和岛屿。详细地理位置参见浙江省地图。
土 地 全省陆域10.18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70.4%,平原占23.2%,河流和湖泊占6.4%,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说。1999年末实有耕地160.9万公顷,林业用地639.6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54.6%,活立木总蓄积量为1.27亿立方米。
气 候 浙江省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资源丰富。全省年平均气温15℃-18℃,年平均降水量1000-2000毫米,1月、7月分别为全年气温最低和最高的月份,5月、6月为集中降雨期。
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 全省已发现一百多种矿产,其中以非金属矿产为主。有12种矿产储量位于全国前3位,其中石煤、明矾石、叶蜡石、水泥用凝灰岩、建筑用凝灰岩储量居全国首位,萤石储量居全国第二。硅藻土居全国第三位,名列全国前十位的还有硅灰石、珍珠岩、花岗岩、沸石等。金属矿产中,银、锌、钒、镉的储量居全国前十位。
生物资源: 省境内的海岸线包括海岛线总长6486公里,内海面积为3.09万平方公里。浙江海域是我国最大的渔场,可供养殖的浅海400余平方公里;东海陆架盆地是一个有着良好开发前景的油气资源区;沿海共有潮间带滩涂资源2886平方公里。此外,海洋旅游资源、海洋能资源也很丰富。
全省已知植物3800多种,森林覆盖率近60%,被称为中国的"东南植物宝库"。"活化石"银杏等50多种野生植物列入国家珍稀保护名录;已知野生动物1900多种,其中列入国家一、二类保护动物120多种,占全国野生动物保护品种的近1/3。
能源: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开发前景良好。
水资源: 水资源总量达937亿立方米,按单位面积计算的水资源量居中国第4位。
旅游资源: 浙江历史悠久,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早在5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就有原始人类“建德人”在今天的浙江西部山区一带活动。距今7000年至4000年间,浙江境内人类活动的范围已相当广泛,全省境内已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达百处以上,分别属于河姆渡文化(距今6000-7000年),马家浜文化(距今5000-6000年)和良渚文化(距今4000-5000年)。在余姚河姆渡遗址出土的大量文物中,有种类齐全的骨、石、陶、木制成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大量古代稻谷,榫卯结构清楚的木构件,色彩鲜艳的漆碗,依然能吹出动听音乐的原始骨哨等。表明了中华民族的祖先早在7000多年前,就已经在这里创造出了令人惊叹的史前文明。12-13世纪,南宋王朝建都杭州150余年;14世纪,浙江省界区域基本定形,浙江省名正式出现。历史上,浙江就是中国种植业和手工业发达地区,丝织、制瓷、造纸、印刷和造船业水平等居领先地位。 浙江是中国著名的旅游胜地。全省现有西湖、两江一湖(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雁荡山、楠溪江、普陀山、嵊泗列岛、天台山、莫干山、雪窦山、双龙、仙都等1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量列中国首位。此外还有省级风景名胜区35个,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和萧山湘湖、温州瓯江、绍兴会稽山等省级旅游度假区10个,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钱江涌潮,更是中国独一无二的自然景观,每年都吸引着大批的海内外旅游者。
人 口
人口统计 2000年全省总人口为4676.98万人,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0.64‰,自然增长率为4.29‰。杭州、宁波、温州和台州4个市人口超过500万,舟山市人口最少,不到100万。浙江省是中国人口较为稠密的地区之一,全省人口密度目前已达到439人/平方公里。人口密度最高的嘉兴市,已超过840人/平方公里,是最低的丽水地区的近6倍。居民平均期望寿命为74.88岁。
民族分布及人口比例 除汉族外,有少数民族49个,人口约40万人,其中畲族约20万、回族约2万,主要分布在西南部地区。全国惟一的畲族自治县--景宁畲族自治县就在浙江。
贫困人口和扶贫计划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虽控制在4%的调控目标之内,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仍有近24万人。据最近对城镇居民失业问题的跟踪调查,失业群体在基本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困难。
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省有3万城镇居民和23.6万农村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行政区划 全省行政区划为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11个地级市,下设39个县、24个县级市、25个市辖区。
经 济
国内生产
总 值 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为6700亿元,比上年增长10.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4700元,比2000年增长9.7%。
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率 10.2%。
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1.0:52.7:36.3调整为10.3:51.3:38.4。
农业产值和增长率 2001年浙江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后,在建立省外粮食生产基地和健全地方粮食储备体系的基础上,粮食生产大幅调减;经济作物生产迅速发展,并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和效益农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为1939千公顷,比上年下降15.7%;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增长6.6%,其中效益较高的蔬菜瓜类、药材、花卉播种面积分别增长11.4%、19.0%和76.2%。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发展状况良好,全年肉类总产量为127.1万吨,水产品养殖产量139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8.3%和7.0%。农业结构调整使农村居民来自农业收入自1997年以来第一次出现回升,全年增速达到3.8%,人均为990元。
工业增加值和增长率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781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其中农村工业、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和私营及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分别增长14.7%、14.3%、13.8%、14.3%,均高于全省平均增幅。 自1999年以来,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连续3年保持20%以上的增速,特色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已成为企业技术改造和区域特色经济竞争力提升的有效载体。经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应对能力得到提高,在全国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前11个月全省规模以上纺织、服装、皮革、机械工业的实现利润分别占全国同期的34.5%、32.1%、30.1%、27.0%。与此同时,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全年高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310.5亿元,比上年增长13.8%,高技术产品出口增长46.0%。
财政收入 全年一般预算总收入为85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00.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0%和46.1%,
外贸状况 在世界贸易增长大幅减缓的不利环境下,全省上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了对出口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保持了出口的较快增长。全年进出口总额为328.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8%,其中进口98.2亿美元,增长17.1%;出口230亿美元,增长18.2%,超出调控预期目标6.2个百分点。从下半年的情况来看,虽然增速回落,但第三季度出口规模逐月扩大,9月出口创历史最好水平。出口市场多元化,对美国、非洲、拉丁美洲的出口保持较快增长,增幅分别达到21.4%、30.3%和30.3%。工业出口交货值对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的增长贡献率达到29.9%。
外资利用
状况 全年新批"三资"企业2310个,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50.2亿美元,实际到位投资22.1亿美元,投资额分别比上年增长99.9%和37.1%。
支柱产业 纺织业、服装业、皮革业、机械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石化、医药业等。
电 讯
电话拥有率 全省电话交换机容量超过1330万门,移动通信网总容量超过1000万门。省内长途通信干线已完成从电缆向光缆的转变,实现乡乡通光缆。数据通信、声讯信息服务、电话智能业务等信息化应用在全国领先。到2000年底,全省有互联网用户110万户,数据通信用户3.3万户;电话普及率达每百人41.6部,居全国各省首位。
广播电视 全省有省市级广播电台12座,广播节目98套;有省市级电视台12座,电视节目套数107套。
交 通
铁 路 以省会杭州为枢纽,浙江境内有杭州-上海、杭州-江西、杭州-宁波3条铁路复线和杭州-宣城、金华-温州2条铁路干线,总里程1185公里。
公 路 6条国道和66条省道公路构成了浙江的公路干线网,总里程4.2万公里,其中高等级公路2000公里,高速公路770公里。继上海-杭州-宁波、上虞-三门高速公路通车后,宁波-台州-温州、杭州-金华-衢州、杭州-南京、金华-丽水-温州等高速公路正在加紧建设,部分路段已通车。 到2002年,浙江省内高速公路将超过1000公里,形成省会杭州至各市之间的“4小时公路交通圈”。
港 口 浙江有可建深水港的海岸线300多公里。已建成以宁波、舟山、乍浦、海门和温州五大港为主的34个港口,有万吨级以上泊位44座,年货物通过能力2.7亿吨,与世界上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个港口有运输往来,并开通了美国、日本及香港的班轮航线。中国四大中转港之一的宁波北仑港,可停靠30万吨级货轮,是中国目前最大、最好的进口铁矿中转基地。舟山港已跨入国家级大型港口的行列。舟山岙山可停靠25 万吨超级油轮,是中国最大的石油中转码头。
水 运 全省有内河航道 1.04万公里,居全国第3位;干线航道10条,1230公里;内河港口105个,年货物通过能力2.1亿吨。
航 空 浙江现有杭州、宁波、温州、黄岩、义乌、衢州、舟山7个机场,开通国内、国际航线160余条。新的杭州萧山机场已建成通航。
吸引外资的热点和项目
鼓励外商
投资重点 机械工业:
重点发展方向:
为整车尤其是为轿车配套的汽车关键零部件,汽车模具;
城市污水、工业废水处理设备,大型耐高温、耐酸袋式除尘器和燃煤锅炉的脱硫固氮设备;
3万立方米及以上大型空分设备,智能化的仪控电控成套装置;
百万KW等级核电配套辅机,多色胶印机,农业机械成套设备及新型纺机、造成纸(含纸浆)等成套设备;
高压超高压绝缘材料,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
数控机床及功能部件制造、液压元件、气动元件、密封件、精密型腔模、精密专用轴承; 新兴领域的投资类机电产品及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服务的消费类产品。
电子信息产业:
重点发展方向:
通信产品: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交互式电机网络系统;
数据处理产品:软件产品、因特网电话(IP)、网络浏览电视(WEB TV)、智能多用户卡、调制解调器等网络产品、显示器、网络增殖服务项目;
数字视像产品:DVD产品、AV功放、数字语音产品、多媒体产品;
新型元器件:SMD、SMC片式元器件、集成电路、显示器件、UHF声表面波滤器、厚膜电路、薄膜VFD真空显示屏、新一代高档电子材料。
石油化学工业:
重点发展方向:
石油化工、合成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上水平、上规模的原材料工业;
氟化工、精细化工、染料、医药、农药及其中间体、有机化工原料;
建设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有特色的精细化工园区。
医药工业:
重点发展方向:
生产属国外专利或我国行政保护的制剂、原料药项目及需进口的医药专用中间体;
采用新技术,能显著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加竞争能力的原料项目或制剂;
采用新技术,符合GMP生产的药物制剂;
新型抗癌药物、心脑血管药、采用生物工程技术生产的药物;
天然药物、中成药的研究和开发; 新型生物化学药品;
智能化、光机电一体化的医疗器械产品;
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容器; 新型卫生材料和辅料。
农业:
重点发展方向:
具有浙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高附加值的农副土特产品,特别是蚕桑、茶叶、名特水果、绿色蔬菜、食用菌、蜂业和花卉等优势产业;
饲料粮和工业用粮;
良种牛、羊、禽、蛋、奶生产和深加工以及高附加值的畜牧业;
新围海涂综合开发建设和农业开发示范区农机化建设。
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
税收政策 地方所得税
1、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市、县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免征地方所得税5年至10年。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
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
外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
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
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和水产养殖等开发经营的企业;
在省内贫困山区县举办的生产性企业。
2、产品出口企业在上述减免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 以上的,可以继续减半缴纳;先进技术企业在上述减免期满后,可以延长3 年减半缴纳。
3、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至第2年免征,第3年至第5年减年征收。
4、减免税期满后,按以下税率征税
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性企业 1.5%
沿海经济开放区生产性企业 2.4%
其他企业 3.0%
个人所得税
在外商投资企业任职的外籍人员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每月四千元以上部分,依下列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级数 级距(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至至80000元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及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1、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
2、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期限在15年以上的,经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免征,第6年至第10年减半征收。
3、技术先进性企业在减免税期满后,可延长3年减半征税。
4、产品出口性企业在减免税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值占企业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可继续减半征税。
5、在沿海经济开放区设立的从事下列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可减按15%征税: 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的项目;
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
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
6、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税。
7、减免税期满后,按以下税率征税
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性企业 15%
沿海经济开放区生产性企业 24%
其他企业 30%
土地使用
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用地,既可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也可通过合作、转让等方式向其他土地使用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费从批准用地之日起 5年不作调整,以后视情况变化适当调整。每次调整间隔期不少于3年,调整幅度不大于原标准30%。土地使用权作价投入的,使用期间不作调整。
对于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其土地使用费,除在城市繁华地段外,从批准用地之日起5年内免交,第6年至第10年按规定标准减半缴纳。其它生产性企业的土地使用费,从批准用地之日起,5年内按规定标准减半缴纳。
产业政策
在吸引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方面,根据浙江省产业结构现状和调整要求,特别鼓励外商在以下领域投资和开发合作:
农林水利、交通、电力建设和电网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依托我省沿海深水港口和现有企业,利用国内外资源和省内非金属矿产,发展石油化工、合成材料、新型建筑材料、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等上水平、上规模的原材料项目。
提高产业发展层次,加快机械、电子、化工、医药四个主导产业的培育,加速棉纺、丝绸、水泥三个行业整体改组改造,提高加工深度和技术水平,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扩大出口的项目。 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的电子、通信、机电仪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的项目。
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新技术、新设备的生产性项目。
提高农副产品加工深度的新技术项目及出口创汇农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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