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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简称“云”或“滇”,地处中国西南边陲,北回归线横贯南部。总面积39.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4.1%。东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贵州省毗邻,北以金沙江为界,与四川省隔江相望,西北隅与西藏自治区相连,西部与缅甸唇齿相依,南部和东南部分别与老挝,越南接壤,共有陆地边境线4060公里。
地理位置和自然状况
海 拔 云南省地势北高南低,海拔相差大。南面海拔一般在1500-2200米,北面在3000-4000米之间,全省最高点-梅里雪山的卡格博峰海拔6740米,东部为云贵高原,地形渐趋平缓,一般海拔76.4米。详细地理位置参见云南省地图。
自然资源 云南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素有“植物王国”,“动物王国”,“有色金属王国”,“药材之乡“的美誉。 植物:云南是全国植物种类最多的省份,不仅有热带,亚热带,温带,寒温带植物种类,而且还有许多古老的,衍生的,特有的以及从国外引种的植物,在全国近3万种高等植物中,云南就有1.8万种,占全国总数的一半还多。
矿 产 目前已发现可用矿产150余种,占全国已发现矿产种类的93%,其中保储量的潜在价值可达3万亿元,其中燃料矿产约占40%,金属矿产占7.3%,非金属矿产约占52.7%。已探明储量矿的矿种有86种,矿产地2,700处,在保有储量矿产中,有13%的矿种居全国前列,有2/3的矿种在长江流域及南部地区占重要位置。其中居全国第一的矿种有锌,铅,锡,镉,铟,铊,蓝石棉。
水资源 云南省雨量充沛,河流湖泊众多,每年流量2,000亿立方米,相当于黄河的3倍。 过境水量1600亿立方米,两项合计人均拥有1万多立方米,为全国人均拥有量的4倍,丰富的水资源形成了丰富的水能资源,并且成为最大的能源优势。
旅游资源 云南拥有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宜人的气候,诗画般的自然风光和多姿多彩的民风民情,构成一幅美丽而动人的画卷。
人 口
人口统计 1998年底,全省总人口为4144万人。
人口增长率 1998年底,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10‰。
平均寿命 1995年,全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男性为65.1岁,女性为67.7岁。
民族分布及人口比例 云南是中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全国56个民族中,云南就有25个。云南总人口4144万,少数民族占38.07%,彝族,白族,哈尼族,壮族,傣族,苗族,傈族,回族,拉祜族,佤族,纳西族,瑶族,藏族,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怒族,阿昌族,基诺族,蒙古族,独龙族,满族,水族,布依族等到20多个民族的人口都超过8000人。 云南少数民族人口的分布是多样的:一些民族既有一定的聚居区,又杂散居于其他民族中;一些民族则高度集中于一个地、州甚至一个县、一个乡中;有的民族则杂散居于城镇及交通沿线,以村寨聚居;有的民族则散居于城镇。人口在5000人以上,并有一定聚居区的25个民族,具有平面分布以边疆河谷的有回、满、白、纳西、蒙古、壮、傣、阿昌、布依、水等10个民族,人口约450万;主要聚居于半山区的有哈尼、瑶、拉祜、佤、景颇、布朗、德昂、基诺等8个民族和部分彝族,人口约500万;主要居住在高山区的有苗、傈僳、藏、普米、怒、独龙等6个民族和部分彝族,人口约400万。全省没有一个单一民族的县、回族、彝族在全省绝大多数县都有分布。
文化程度 1998年,全省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1.98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0.87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30.4万人,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24.85万人,全省15岁及以上文盲、半文盲人口为825.35万人。
经 济
国内生产
总值 2001年,云南省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2000亿元,达到2060亿元,比2000年增长6.5%左右。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1998年底为4355元。
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 1998年底,GDP比重为第一产业22.8%, 第二产业46.2%,第三产业31.1%。
贫困人口 云南贫困人口仍然高达一千零五万。其中,有四百零五万特困人口需要继续解决温饱问题,有六百万人口处于温饱不稳定状况。
扶贫计划 实施“五大工程”,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
一是改土工程。开展以坡地改梯地、开新田为主要内容的耕地整治,建设水土肥“三保”田地,实现人均一亩稳产农田,亩产粮食超过300公斤,解决基本口粮问题。
二是治水工程。通过兴修山区小水池、小水沟、小水窖、小水井、小坝塘和必要的中小型水利工程、饮水工程,解决400多万人口、300多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实现人均有半亩左右水田或水浇地。
三是办电工程。加强中小电站建设和电网建设,使现有不通电的1866个行政村中的80%通电。
四是修路工程。加大贫困地区修建公路的投资力度,使目前不通公路的8个乡镇2132个行政村中的80%通简易公路。
五是绿色工程。要按2000年基本消灭宜林荒山的规划,搞好造林绿化,大力发展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搞好节柴改灶,以电以煤代柴,发展沼气,搞好水土保持工作,改善生态条件。
财政收入 2000年全省扩大内需、加快企业改革、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步伐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良好,工业生产增长加快。全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55.28亿元,比上年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436.2亿元,比上年增长5.7%; 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840.21亿元,比上年增长5.4%; 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678.87亿元,比上年增长9.9%。全省粮食总产量比1999年增加4.9%, 油料总产量增加28.3%,农业增加值增加5.7%,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全省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已经顺利实现。云南省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预期目标定为7%左右。
外贸状况 2000年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达18.13亿美元,同比增长9.3%。其中外贸出口总额为11.75亿美元,同比增长13.6%;外贸进口总额为6.38亿美元,同比增长2.1%。实际利用外资2.20亿美元。同比下降7.6%。
外资利用
状况 1998年,云南外商直接投资为1.46亿美元,外资企业为1575家。
支柱产业 烟草业,生物业,矿产业,旅游业。
电 讯
电话拥有率 1998年末,全省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88.1万。
电台
电视台 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云南电视台。
交 通
铁 路 南(宁)昆(明)铁路全长886公里,是连结广西、贵州、云南3省区的出海通道,在云南境内线路长度306公里,为国家一级干线,一次建成电气化。广(通)大(理)铁路,全长213公里,为国家二级干线。昆阳至玉溪南的昆玉铁路,全长56.3公里,是玉溪地区自筹资金修建的云南省地方铁路。
公 路 国家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958公里,三级公路7571公里,四级公路52248公里。云南省公路已基本形成以昆明市为中心(枢纽),辐射全省,边接四川、贵州、广西、西藏和周边国家缅甸、老挝、越南和泰国公路的公路交通网。
水 路 1995年,全省内河航运建设总投入1.71亿元,新增粗通轮驳船航道807公里,修建年吞吐量30-40万吨的码头2座,10万吨吞吐量的码头4座,已形成货运200万吨、客运200万人次的综合运输能力。
航 空 飞往省外的有昆明至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海口、汕头、重庆、沈阳、哈尔滨、武汉、西安、兰州、杭州、厦门、南宁、深圳、贵阳、长沙、桂林等19条国内航线;飞往省内的有昆明至景洪、芒市、思茅3条航线;通往国外及地区的有至曼谷、仰光、万象、香港4条航线。 昆明巫家坝机场属国家一级机场。西双版纳、芒市、思茅机场属国家二级机场。
吸引外资的热点和项目
热点和项目 (一)基础设施
1.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等设施的建设、经营(但不允许外商独资)。
2.公路、独立桥梁和隧道、港口设施的建设、经营(公用码头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3.民用机场的建设和经营(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4.发电为主水电站的建设 、经营。
5.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站的建设、经营。
(二)农业和生物资源开发
1.特种花卉的组培、种植、保鲜、加工。
2.热带经济作物的种植、加工。
3.热带、亚热带和温带经济林果优良品种引进、苗木繁育、种植加工及保鲜。
4.天然香料的种植、加工。
5.食用菌的培植、加工。
6.畜产品开发(食用牲畜的养殖、加工;肉奶类食品加工;食用牲畜大脑、血液内脏药用物的提取加工,皮毛加工)。
7.特种经济植物产品的开发和应用(植物功能酶、功能蛋白质产品开发;植物 淄体药物的天然药原料产业;蓖麻、棕榈等资源综合开发) 。
(三)矿产资源开发
1.以磷为主要原料的磷复肥,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阻燃剂、磷酸盐、磷化 物等系列化工产品。
2.黑色冶金工业
(1)铁矿采、选。
(2)锰矿采、选、冶、深加工。
(3)不锈纲冶炼。
(4)冷轧硅钢片、镀锌板、镀锡板、不锈钢板、冷轧薄板、热轧薄板。
(5)直接还原铁和熔融还原铁生产。
3.有色金属工业
(1)单晶硅、多晶硅生产。
(2)硬质合金、锡化合物、锑化合物生产。
(3)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生产。
(4)铜、铅、锌矿开采(不允许外商独资)。
(5)铝矿开采(不允许外商独资),年产30万吨及以上氧化铝生产。
4.矿产资源的风险抗勘探
5.建材及非金属制品工业
(1)新型建筑材料。
(2)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
(3)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石英玻璃、人工晶体)。
(4)个类保护区以外天然石材开采及加工。
(5)日产4000吨及以上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四)旅游资源开发
1.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和风景点的开发建设,包括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
2.旅游度假区配套娱乐设施及接待设施的建设。
(五)高新技术产业
1.高新技术的规模化、产业化。
2.传统产业的高技术化。重点是机电、生物制药、食品、冶金、化工行业。涉及的产品主要有:数控及出口机床、电工产品、金融电子装备及电子材料、糖厂改造及糖的综合利用产品、纸及制品、光学产品、轮胎及橡胶制品、新型建筑材料及玻璃制品、木材深加工产品。
(六)环保产业
1.废气、废液、废渣综合利用。
2.城市卫生特种设备制造。
3.生态环境整治和建设工程。
4.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及监测和治理技术。
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
1. 外商在本省投资兴建的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农业、林业、畜牧业开发以及相关的生产性企业,其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到第五年缴纳入地方财政的所得税,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
2. 外商投资兴办经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其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到第七年缴纳入地方财政的所得税,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企业开始经营的第一年至第三年缴纳的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由同级财政返还,减免期满后,经省级税务部门同意,企业所得税可以实行优惠税率。
3. 外商在能源、交通、环保、城市公用事业等基础设施的投资项目,并且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经批准,企业开始经营的第一年至第三年期间缴纳的增值税中地方分享的部分,由同级财政返还。
4. 在本省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其利润在本省再投资,并且经营期在五年以上的,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由同级财政返还。
5. 外商投资企业利用非耕地兴办的农业开发项目,从有收入的年度起,头三年内免征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第四年至第五年税务部门征收后,由同级财政返还。
6. 外商投资企业需用土地的,可以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按照省内同类企业标准收取费用,一次交费有困难的,可以通过协商分期付款。外商投资安居工程建设,其建筑面积的30%可以作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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